校医工作职责是:
1、学校卫生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,校医作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,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。
2.负责学校稍微、常见疾病的门诊。
3.执行学校卫生工作的特定工作时间制度。
4.完成主管领导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5.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,坚持晨检制度,一旦发觉传染病马上上报,并采取隔离、消毒措施。负责制订传染病预防预案。
6.对偶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,并准时联系与处理。
7、组织并参与实施健康教育,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。
8、对教学、体育、劳动、设备、环境,饮食(饮水)、个人卫生等设施采取卫生监督、检查。
9、负责学校卫生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和保管工作。
10、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,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。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针对季节发病情况,定期做好卫生广播。
11、组织学生搞好学校卫生工作,使校园整洁美观。
12、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,建立健康卡,及时进行其它常规检查,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,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。
专业资格证:执业助理/医师资格证